探视陪护管理制度
(一)探视管理制度
一、入院时医护人员应告知家属尽量在患者入院二周后探视,且避开医生查房、患者休息时间。
二、护理人员负责探视接待。接待时,应问清探视人员与患者关系,耐心解答探视人员的询问,告知其应先向医生咨询患者的病情,再行探视。
三、探视前,医护人员告知探视人员不要携带危险品、宠物,严禁将刀、剪、玻璃器皿、药品、瓷器、钝器、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等带入病房。避免携带不新鲜的食物,避免患者暴饮暴食。
四、告知探视中,不要讲不利于患者康复的事情。患者家中发生的意外或重大事件,须经医生同意后方可告诉患者,避免引起病情反复。对迫切要求出院的患者,建议探视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做好说服工作。
五、告知探视结束后,探视人员要将患者亲自交给护士,并将探视过程中患者的情况反映给医生。
六、告知探视人员应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,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,禁止在病房内吸烟。
七、告知探视人员勿给其他住院患者代发信件或打电话、购物等。
八、探视时,护理人员要亲自将患者交给探视人员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,未经医生许可,不可私自将患者带出病房。
九、医护人员不允许探视人员自行为患者用药、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。
十、探视后,护理人员应将患者送回病室,留用物品经检查后交护士做标记统一保管。并将探视人员送出病房。
(二)陪护管理制度
一、陪护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并开具留陪人医嘱。
二、护理人员应向陪护者介绍病房有关制度、注意事项并督促执行。
三、医护人员应告知陪护者随时观察患者情况,如有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。
四、告知陪护者保持病房环境的安静、整洁及安全。勿携带危险品、宠物,严禁将刀、剪、玻璃器皿、药品、瓷器、钝器、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等带入病房。避免携带不新鲜的食物,避免患者暴饮暴食。
五、告知陪护者不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,对迫切要求出院的患者,协助医护人员做好说服工作。
六、告知陪护者不得擅自将患者带出院外,如有特殊情况离院时,陪护者签署知情同意书,并按规定要求及时返回病房。
七、告知陪护者应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,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,禁止在病房内吸烟。
八、告知陪护者勿给其他住院患者代发信件或打电话、购物等。
九、医护人员不允许陪护者自行为患者用药、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。